分開前理由什麼都不說

連說到的都沒做到

卻要求安靜不要騷擾對方

連自己哪錯都不知道就被判了死刑

卻又不可以去詢問

就算自己有理的地方 也會被直接否決掉

更悲慘的是 對方已經有了新的對象

而且還是自己製造的機會 

自己用了長時間換到的是對方短時間卻決意步入永遠..

 

 

此篇為參加PIXNET活動使用 與blog原本性質無關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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